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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郭明律师代理大连百孚特线缆制造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被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者:匿名 日期:2020/09/03

大连百孚特线缆制造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郭明律师作为大连百孚特线缆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刑事辩护人,在充分研究案件卷宗、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当事人进行了无罪辩护。最终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13日作出鞍检公二刑不诉[2020]2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大连百孚特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不起诉。

郭明律师通过认真审阅分析案件卷宗,初步认定本案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诈骗事实,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定代表人及听取相关知情人对案件事实描述后,郭明律师更加坚信本案就是因民间借贷引起的民事纠纷,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也未实施诈骗的客观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庭审中郭明律师以案件实际系民间借贷纠纷为切入点,围绕该事实逐一对公诉机关提供证据漏洞进行反驳,从法律及事实层面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充分辩护,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多年来,郭明律师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业务,从法学理论研究到最新司法观点收集,从案件卷宗细致研究分析到充分了解案件真实情况,都努力做到精益求精,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多份无罪判决和不起诉决定。郭明律师将继续总结办案经验,加强理论学习,保持勤勉严谨的工作态度,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